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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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than
at 2015-05-29T00:3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oaleft (屬水的芋頭)》之銘言:
: 以法官的邏輯,如果搜救人員沒有怠忽職守
: 就有很大希望挽回人命,因此國家需要賠償
: 但以所提出來的三點來看,我覺得是能力不足,並非怠忽職守
: 未及時查訪山友,查訪聊備一格,沒問到重點
: 沒想到問山友?沒問到重點,這是能力問題,說怠忽職守太嚴重
: 未第一時間過濾基地台:
: 申請應有一定的SOP,而且很僵化,這是制度問題,非怠忽職守
: 尋獲地點回覆已搜尋過
: 對沒訓練的人難以判定一些蛛絲馬跡,看溪谷無法下切
: 目視沒人就回報未尋獲是有可能的,依然是能力問題
: 因制度不好 能力不足而要國賠 這難以讓人信服
: 假設開救護車因為技術不佳,晚到醫院三分鐘,造成病人死亡,是否也要賠償??
: 再者 不看法官邏輯
: 政府或搜救人員是否就要背負山難的責任
: 主管機關發入山證,就需要保證你人身安全嗎?
: 不清楚在法律上怎麼規定 但我認為自己要對自己負責
: 搜救只是幫忙 有不好的地方建立好的制度
: 並不需要國賠 國賠1元或將國賠捐出均沒意義
: 最後還是要對博崴媽媽說聲感謝
: 有你的奔走推動 台灣搜救才有了少許的進步
: 也讓許多人有更好的登山觀念
: 謝謝妳的努力幫了許多人
: 謝謝
: ※ 引述《wsdykssj (arj)》之銘言:
: : 還有自由這篇
: : 〔記者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
: : 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經死亡,家屬訴請國賠665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南投消防
: : 局應賠償266萬餘元,理由是,南投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以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
: : 蒐救人力,錯失時機,終致張博崴苦等救援7至9天而失溫休克死亡,認定南投消防局怠於
: : 執行職務,符合國賠要件,應該賠償。
: : 判決指出,南投消防局100年2月28日深夜獲報後,未即時查訪剛下山的山友有沒看到張
: : ,以致未能推斷張是極可能在抵達三椎山前就已迷途;消防局直到3月4日才查訪山友,
: : 查訪時也沒問下山路徑和行經地標的時間,查訪聊備一格,沒問到重點。
: : 而張博崴迷途後曾打電話給女友,消防局卻遲未查訪其女友,收集張的最後說詞與背景
: : 音等資訊,也未於第一時間過濾基地台訊號位置以縮小範圍,直到1個月後的4月1日,
: : 才前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訊號範圍。
: : 判決又指,搜救隊採「單點線性」的集體行動,軌跡涵蓋範圍並不廣泛,且每梯次搜救
: : 3天,但扣除往返與夜間,實際搜尋時間不到半天,各梯次未密集相繼銜接,無法深入
: : 、徹底搜索,虛耗人力於路途。
: : 法官又批,搜救人員雖然有帶衛星定位儀,消防局指揮中心卻未要求搜救人員回報定位
: : 點,亦未標示起來,以掌控已搜、未搜範圍與路線,只以粗略的管製表,用筆記下隊員
: : 敘述式的口頭回報;而最終山友找到遺體的路線,在3月2日隊員口頭回報已搜過,但註
: : 記為「無所獲,至溪底搜尋亦無所獲」, 足見不是口頭回報有誤差,就是搜索未確實
: : ,指揮中心無法掌握實情,未能落實指揮功能,確有疏失。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0951
: : ---
: : 那個s你罵了好長一篇,可是判決的每一點都和個人能力無關耶
: : 尤其最後一點寫得很含蓄,就是沒找過的地方回報說有找過啦,這還不嚴重嗎

不論客觀上能力不足(業務包山包海造成),或主觀上搜尋過程草率(新聞內容),消防
局處理上有些許瑕疵,這是無法否認的。法官只是針對行政部門的疏忽提出判決,並沒有
要責難第一線消防人員的意思呀。如果監察院對搜救人員提出彈劾,才真的要火大的吧。

眾版友提出制度上的問題,行政機關本來就有依憲法提案改善的權力,明明知道制度有問
題,為什麼內政部不作為?所以法院這一巴掌是打在整個行政體係上,不是第一 人員。

有人會說立法院應該主動改善,監察院應該要主動糾正
沒錯,這些都是方法
但這都不是法官(司法)可以做的,而是要靠人民以其他方式施壓推動。法官(司法)只
能以國賠判決來造成行政機關壓力,迫使行政機關主動改善。所以大家不用對法官這麼氣
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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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5-05-30T07:09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5-05-31T08:58
推這篇,這才是此判決的的重點,扯其他都扯太遠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5-06-03T18:36
登山者的過失和救援的疏失是二件前後時間點不同方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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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15-06-05T16:51
國賠判決注重在公務機關有無疏失,不管另一方如何,只要能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5-06-07T15:21
證明公務單位有疏失,判決就可能成立,差別只是若另一方也
有錯,賠的金額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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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5-06-10T21:02
登山者自已該負責任是一回事,公務單位要負的又是另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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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15-06-12T11:50
不是一方有錯另一方就可以沒責任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5-06-16T23:18
雙方要負的責任根本是二件不一樣的事,偏一堆人混在一起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5-06-19T02:52
雖然二方的責任為因果關係,並不代表其中一方可以因為另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5-06-23T19:23
一方有問題而免除其應負責任(二種責任是不同的)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5-06-26T07:58
此判決只在公務機關應負的搜救責任有無過失,扯到登山者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5-06-28T23:34
那邊其實都已經文不對題了!登山者要負的責任應該沒爭議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5-06-30T01:42
重點他的過失是以黃先生怎麼找到來做為消防局的過失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5-07-01T19:04
事後諸葛 都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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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15-07-02T08:29
樓上,你真的有看判決內容嗎?還是你抓的重點跟我抓的不同?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5-07-04T19:06
我是指ms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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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5-07-06T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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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5-07-09T11:51
呵呵,偏偏前面某人猛推文,但就是不懂大家在注意什麼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5-07-10T05:56
反正就認定他新手獨攀,出了事就是他自己全部責任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5-07-10T17:25
本來自己就要負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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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15-07-13T04:42
真的是兩回事,希望制度真的可以改善才好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5-07-15T17:06
希望制度能改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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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15-07-19T07:21
損害賠償要有因果關係,怎會跟登山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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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5-07-21T04:40
建議樓上找一下判決說明,只看新聞標題和內文真的不夠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5-07-24T07:45
判決的點是搜救程序有無疏失,和人什麼原因要被救不同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5-07-25T11:05
就算殺人犯自已到山裡自殺,還是得要救,程序有錯還是可能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5-07-26T05:28
判賠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5-07-30T20:04
有人會說這樣誰要當救難人員,是的,這就是國家機制問題,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5-08-03T09:34
如何讓救難人員有足夠能力救如何讓救難機制更完善是重點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5-08-06T22:49
推個,跳針的真多,本案就是救援機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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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5-08-07T14:25
但是參與消防救援的人員不應該負賠償責任 因為這是制度
問題 我可以這樣理解?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5-08-09T02:06
還有國賠最後是否會轉嫁到基層人員?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5-08-13T02:23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國家才會向該公務員求償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5-05-28T22:05
以法官的邏輯,如果搜救人員沒有怠忽職守 就有很大希望挽回人命,因此國家需要賠償 但以所提出來的三點來看,我覺得是能力不足,並非怠忽職守 未及時查訪山友,查訪聊備一格,沒問到重點 沒想到問山友?沒問到重點,這是能力問題,說怠忽職守太嚴重 未第一時間過濾基地台: 申請應有一定的SOP,而且很僵化,這是制度問題 ...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5-05-28T22:04
剛看到的一篇文章,上色+修改了一下 或許可以為這場司法判決以及山難悲劇下點註解 andlt; 一場山難,罹難的是張博崴、是消防體制、還是台灣人的「成熟」? andgt;   昨日,一起4年多前轟動社會的山難「張博崴事件」,經台北地院審理3年 ,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需國賠266餘萬元給家屬,引起社會嘩然、激起 ...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5-05-28T10:30
這篇是中時的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2015年5月2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廖志晃╱綜合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 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為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3年 後,認 ...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5-05-28T00:09
還有自由這篇 〔記者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 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經死亡,家屬訴請國賠665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南投消防 局應賠償266萬餘元,理由是,南投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以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 蒐救人力,錯失時機,終致張博崴苦等救援7至9 ...

我想知道台北車站補習街有哪些補習班有暑期衝刺班的多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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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15-05-28T00:00
我想知道台北車站補習街有哪些補習班有暑期衝刺班的多益課程因為沒間細細比較想先問個大概